發布日期:2022-05-11 更新日期:2023-08-26
對無抗抗藥性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,口服40mg每天一次。(2015年)
對先前已治療過的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,口服40mg每天一次。
亞洲人種的非小細胞肺癌具有上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的機會約有40%,常見的突變位於exon19或exon21(L858R)。
最常見的副作用是腹瀉與紅疹,亦依副作用來調整劑量
| US FDA 適應症 |
試驗設計 | 試驗結果 | 用法劑量 |
stage IIIB/IV lung adenocarcinoma were screened for EGFR mutations. (exon 19 deletion, L858R, or other) and race (Asian or non-Asian) (The LUX-Lung 3 study) |
40 mg afatinib qd vs six cycles of cisplatin plus pemetrexed chemotherapy at standard doses every 21 days. Pt: 345 (230 vs 115) JCO 2013 Sep 20;31(27):3327-34. |
mPFS : 11.1 months for afatinib and 6.9 months for chemotherapy ( P = .001). mPFS with exon 19 deletions and L858R EGFR mutations (n = 308) was 13.6 months for afatinib and 6.9 months for chemotherapy ( P = .001). ADE : diarrhea, rash/acne, and stomatitis for afatinib and nausea, fatigue, and decreased appetite for chemotherapy. PROs favored afatinib : better control of cough, dyspnea, and pain. |
40 mg |
* mPFS: median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; ORR: overall response rate; ADE : adverse drug event
標靶藥物。Afatinib 是一種高度選擇性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。Afatinib 在表達野生型 EGFR 和選定的 EGFR 外顯子 19 缺失突變、外顯子 21 L858R 突變或其他不太常見的非抗藥性突變的細胞,可抑制自身磷酸化和/或增殖。會與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結合,進而抑制腫瘤生長。
致吐性:低致吐風險(<30%的病人會發生嘔吐)
抑制血球生長程度:白血球降低(12%,3/4級:%)、淋巴球降低(38%, 3/4級:9%)
皮膚系統:痤瘡(90%;3級16%)、甲溝炎(11-58%;3級11%)、皮膚乾燥(31%)、皮膚搔癢(21%)、唇炎(12%)、手足症候群(2-7%)。皮膚方面的副作用,醫師會視情況給予治療,大多可達到良好的控制。
代謝及內分泌系統:體重減輕(17%)、低血鉀(11%)。
胃腸系統:腹瀉(75-96%;3級15%)為常見的副作用,多發生於給藥的前6個星期、口腔炎(30-71%;3級9%)、喪失食慾(25-29%)、嘔吐(13-23%)
泌尿生殖系統:膀胱炎(13%)
肝臟方面副作用:肝功能指數升高。GPT(10-54%)、ALP (34-51%)、GOT/AST(7-46%)、膽紅素停藥後可恢復,可能需降低劑量。
腎臟系統:腎功能指數升高(6%)
眼睛系統:結膜炎(11%)、角膜炎(<1%)。
精神系統:疲倦(<2%)。
呼吸系統:鼻出血(17%)、流鼻涕(11%)、肺炎(> 1%,亞洲人:2%)、間質性肺炎(1% )
其它:發燒(12%)
註釋:當癌症藥物進行臨床試驗時,所收載的副作用,包括:藥物本身的副作用、原本疾病表現的症狀,或是當下併用的其他藥物的可能副作用。藥物副作用的定義是由美國癌症研究院制訂的常見毒性標準 (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, CTCAE),常使用來描述病人接受化學治療後,所發生器官毒性的嚴重度分級。毒性分級由器官系統的特別分類,分為輕微 (1級)、中級 (2級)、嚴重(3級 )、致命( 4級)或死亡 ( 5級)。當發生3級以上的副作用時,需醫療介入處理且進行劑量調整或停藥;若發生4級情形,大多需要住院介入醫療處理。
腎功能調整
eGFR>30ml肌酸酐清除率(CrCl) 15 to <89 mL/minute:不需要調整劑量
肌酸酐清除率(CrCl) <15 mL/minute、末期腎臟病:仿單無建議劑量,請小心使用(use with caution)
肝功能不全
輕度(Child-Pugh class A): 不需要調整劑量
中度(Child-Pugh class B): 起始劑量降低至40 mg每日一次
重度(Child-Pugh class C): 不建議使用 (未被研究過)
依據副作用調整:
| 開始劑量 | 40mg/天 |
| 第一階調降劑量 | 開始 30 mg/天 |
| 第二階調降劑量 | 開始 20 mg/天 |
| 第三階調降劑量 | 停用 |
胃腸道毒性:在臨床試驗中,接受 afatinib治療的病人經常發生腹瀉(包括 3 級和 4 級毒性事件)和口腔炎。
通常在治療的前 6 週內,多數病人可能會發生腹瀉。若發生腹瀉,可能導致脫水、及腎功能損害,需要密切觀察。
病人可能需要止瀉藥(如loperamide);於腹瀉開始時開始服用,並持續治療到 12 小時內沒有排便。必要時可能需中斷治療、或減少劑量。
目前已有胃腸道穿孔的相關報告(部分出現致命情形);以下病人接受 afatinib治療時,可能增加風險:年長者、有胃腸道潰瘍病史、潛在憩室炎或轉移,或同時使用皮質類固醇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或抗血管生成藥物的病人。
腹瀉:
治療已持續≥2 天,仍然腹瀉的 2級毒性事件:中斷治療直至完全停止腹瀉、返回基礎值,或改善至 ≤ 1 級;然後以比先前每天劑量減少 10 mg 重新開始治療。
3 級或更高毒性事件:中斷治療直到≤ 1 級,然後以比先前每天劑量減少 10 mg 重新開始治療。
胃腸道穿孔:永久停用afatinib。
LVEF 異常或有明顯心臟病史的病人被排除在過去的臨床試驗之外;有心臟危險因素和/或 LVEF 降低的病人慎用。
很常見到皮膚毒性反應(如痤瘡樣皮疹、紅斑、皮疹);在臨床試驗中也觀察到了 3 級反應(以大皰、水泡和角質病變為特徵)和手足症候群。
已經報導了符合 Stevens-Johnson 症候群 (SJS)( 一種皮膚與黏膜嚴重過敏反應) 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 (TEN) 的皮膚反應病例; SJS 和 TEN 產生的機制,通常與使用 EGFR 抑制劑治療時,觀察到的大皰性皮膚毒性不同。
皮膚毒性發生時可能需要中斷治療和減少劑量;如果發生危及生命的大皰、水泡、角質病變或疑似 SJS 或 TEN,則停止使用。
應告誡病人避免日曬和/或充分防曬。
因皮膚反應超過7 天或無法耐受的2級毒性、或更高毒性級別的皮膚反應,應停止治療。
改善至基礎值≤ 1 級後,以比先前劑量每天少 10 毫克重新恢復治療。
對於危及生命的大皰、水皰、角質皮膚病變,以及疑似TEN或SJS,請永久停用。
肝毒性:臨床試驗中觀察到肝功能測試異常(一些是致命的)。
定期監測肝功能檢查,以隨時確認是否需要中斷治療和減少劑量。
如果在治療期間發生嚴重的肝功能損害,則停止使用。
臨床試驗中很少出現角膜炎案例報告(包括罕見的 3 級事件)
眼部毒性:
臨床試驗中很少出現角膜炎案例報告(包括罕見的 3 級事件);
需監測角膜炎的症狀(例如,急性或惡化的眼部發炎症狀、視力模糊、眼痛、流淚、光敏感、紅眼)。
如果確診潰瘍性角膜炎,中斷或停用 afatinib,對持續性潰瘍性角膜炎病人,則永久停用afatinib。
有角膜炎病史、嚴重乾眼症、潰瘍性角膜炎或戴隱形眼鏡(角膜炎和潰瘍的危險因素)的病人慎用。
疑似發生角膜炎則需中斷治療;
如果確診潰瘍性角膜炎: 考慮停藥。
持續性潰瘍性角膜炎 : 永久停藥。
一小部分接受 afatinib治療的病人發生間質性肺病(ILD)或類似ILD反應(有些是致命的)。
肺毒性:
與非亞洲病人相比,亞洲病人的 ILD 發病率似乎更高。
密切監測ILD 的症狀(例如,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、過敏性肺泡炎、肺浸潤、肺炎)。若疑似ILD需中斷治療;確診後停止治療。
疑似間質性肺病(ILD)需中斷治療;
如果確診,則永久停藥。
藥物低耐受性
其他毒性:
甲溝炎:需要減少劑量和停止治療。
Substrate of BCRP/ABCG2, CYP3A4 (major), P-glycoprotein/ABCB1 (minor); Note: Assignment of Major/Minor substrate status based on clinically relevant drug interaction potential; Inhibits BCRP/ABCG2, P-glycoprotein/ABCB1
存在潛在的顯著藥物交互作用,需要調整劑量或頻率,附加監測和/或選擇替代療法。請查閱藥物交互作用資料庫以取得更多詳細訊息。
EGFR突變(用於一第線治療); 肝腎功能(定期)。
治療前檢驗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、乙型肝炎核心抗體(anti-HBc)、乙型肝炎表面抗體(anti-HBs)。有慢性或過去有HBV感染的病史,在檢測後,需要進行風險評估以確定是否需要抗病毒藥物預防。
對於有可能損害左心室功能的心臟危險因素或病症的病人,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考慮評估左心室射出率。治療前全面評估,包括病史和體格檢查,篩查高血壓、糖尿病、血脂異常、肥胖、吸煙等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。
監測皮膚毒性、腹瀉、脫水跡象/症狀; 監測間質性肺炎(如急性呼吸窘迫症後群、過敏性肺泡炎、肺浸潤、肺炎)和角膜炎(如急性或惡化的眼部發炎、視力模糊、眼痛、流淚、光敏感、紅眼)的症狀。
監控醫囑遵從性。
Afatinib 是一種高度選擇性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,可與 EGFR (ErbB1)、HER2 (ErbB2) 和 HER4 (ErbB4) 共價結合,以不可逆地抑制酪氨酸激酶自磷酸化並下調 ErbB 信號傳導。某些 EGFR 突變(包括非抗藥性突變)導致受體自身磷酸化增加,導致受體激活(不需有配體結合),引起非小細胞非癌細胞增殖。非抗藥突變發生在構成 EGFR 激酶結構域的外顯子中,導致受體激活;最常見的突變是外顯子 21 L858R 取代和外顯子 19 缺失。Afatinib 在表達野生型 EGFR 和選定的 EGFR 外顯子 19 缺失突變、外顯子 21 L858R 突變或其他不太常見的非抗藥性突變的細胞,抑制自身磷酸化和/或增生。
May 2017OncoTargets and Therapy Volume 10:2513-2526
一天一次,固定時間服用請固定時間空腹服用(飯前一小時或飯後兩小時;若錯過服藥時間12小時以上,直接在下次服藥時間吃藥即可,不需補吃遺漏的劑量。
無法吞服之病人,可將錠劑放入約 100 c.c.飲用水(不可置於碳酸飲料 或其它液體),攪拌直到崩散成小顆粒後(約 15 分鐘)立即飲用。再以 100 c.c.水潤洗杯子後飲下。
食物交互作用:高脂食物會降低藥物的吸收。
如有使用其他藥物,請藥師檢查是否有藥物之間交互作用。
痤瘡型皮疹的副作用自我照護請參照副作用症狀解釋與自我照護中《痤瘡型皮疹》的 章節。
腹瀉時請按照醫師指示服用止瀉藥如loperamide 直到止瀉滿12小時。請參照副作用症狀解釋與自我照護中《腹瀉》的章節。
婦女使用此藥時不可以哺乳,須等待至停藥2周後才可進行哺乳。
此藥可能會影響生育能力及胎兒發育,病人於服藥期間至停藥後2周)應採有效避孕措施並避免哺乳。
使用此藥可能會增加感染風險,盡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或接觸有感染的病人。
注意是否有眼睛不適、如視力模糊、痛、流淚不止、光敏感,請告知醫師。
間質性肺炎的症狀為持續咳嗽、呼吸困難及發燒,如有發生此情形請盡速就醫。
副作用等級3/4級即表示該副作用需要回診或入院接受治療。
臨床監測項目: EGFR 突變狀態、肝功能指數、皮膚毒性、腹瀉狀況、電解質。治療前全面評估,包括病史和身體檢查,篩查高血壓、糖尿病、血脂異常、肥胖、吸煙等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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