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5-09-28
Teclistamab (Tecvayli ®)
特菲立注射劑
Teclistamab是一種雙特異性T細胞接合抗體。其一端結合主要表達於骨髓瘤細胞上的BCMA蛋白,另一端則與T細胞表面的CD3受體結合。此橋接機制使T細胞與腫瘤細胞形成緊密接觸,觸發T細胞活化,進而對表達BCMA的腫瘤細胞造成細胞毒殺之效果,以達到抗癌療效。
致吐性:低 (10~30%的病人會有噁心副作用)
抑制血球生長程度:貧血 67%;3/4 級:33%;嗜中性球減少(84%;3/4 級:56%);血小板計數減少(71%;3/4 級:22%);淋巴細胞減少(92%;3/4 級:94%)
常見副作用為疲勞包括:發燒、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、肌肉骨骼疼痛、注射部位反應、疲勞、上呼吸道感染、噁心、頭痛、肺炎、腹瀉、淋巴球減少、嗜中性白血球減少、白血球減少、血紅素降低及血小板減少。
其他各系統副作用如下:
全身性或注射部位副作用:發燒 (76%;3/4 級:3%)、注射部位疼痛 (37%)、疲勞 (33%;3/4 級:2.4%)、打冷顫 (16%)
免疫系統副作用: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 (72%;3/4 級:0.6%)、低丙種球蛋白血症 (11%;3/4 級:1.2%)
肌肉骨骼副作用:骨骼肌疼痛 (44%;3/4 級:4.2%)、骨痛 (16%;3/4 級:3%)
感染 : 上呼吸道感染 (26%;3/4 級:2.4%)、肺炎 (24%;3/4 級:15%)、泌尿道感染 (11%;3/4 級:5%)
腸胃道方面副作用:噁心 (25%)、腹瀉 (21%;3/4 級:2.4%)、便祕 (18%)、嘔吐 (12%)
神經方面副作用:頭痛 (25%)、運動功能障礙 (16%)、感覺神經病變 (15%)、肝腦病變 (13%)
心血管副作用:低血壓 (18%;3/4 級:1.2%)、出血 (12%;3/4 級:1.8%)、高血壓 (12%;3/4 級:4.8%)、心律不整 (16%;3/4 級:1.8%)、水腫 (13%)
代謝及內分泌方面副作用:食慾下降 (11%)
呼吸與胸腔系統副作用:缺氧(18%;3/4 級:2%)、咳嗽(15%)
腎臟副作用:急性腎衰竭(11%)
實驗室數值異常:白蛋白下降 (68%;3/4 級:6%)、ALP上升 (42%;3/4 級:2.4%)、血磷降低 (38%;3/4 級:13%)、GGT上升 (37%;3/4 級:8%)、血鈉下降 (35%;3/4 級:10%)、AST上升 (34%;3/4 級:1.2%)、血鈣降低 (31%;3/4 級:1.2%)、肌酸酐上升 (30%;3/4 級:3%)
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(CRS)的臨床徵兆/症狀包括:發燒、感到焦慮、呼吸困難、意識混亂或躁動不安、發冷、頭痛、頭暈或頭重腳輕、血液中肝酶升高、心跳加速
免疫效應細胞相關神經毒性症候群(ICANS)的臨床徵兆/症狀包括: 意識混亂、頭痛、注意力缺失、找詞困難、局部神經功能缺損或腦病變,嚴重者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腦水腫、暫時性昏迷或癲癇發作。
為避免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(CRS)的發生可能,此藥的施打時程須根據建議的「遞增劑量給藥計劃」進行給藥。
「遞增劑量1」在治療第 1 天給予。
「遞增劑量2」通常在治療第 4 天給予。
第一次「治療劑量」通常在治療第 7 天給予。
您的醫療提供者將決定您何時接受「遞增劑量2」和第一次「治療劑量」。
「遞增劑量2」可能在「遞增劑量1」後 2 至 4 天內給予,或者如果您對特飛立出現某些副作用,可延遲至「階段式劑量 1」後最多 7 天給予。
第一次「治療劑量」可能在「遞增劑量2」後 2 至 4 天內給予,或者如果您對特飛立出現某些副作用,可延遲至「遞增劑量 2」後最多 7 天給予。
達到「治療劑量」後,每週給藥一次,若骨髓瘤已達完全緩解,醫師會按照時程可能改為每兩週一次。請定期回診施打。
在遞增劑量期,每次輸注前需給予建議的類固醇、抗組織胺以及普拿疼成分退燒藥,以降低 CRS 的風險。在所有劑量的輸注期間,在適當的醫療環境中監測病人任何CRS以及免疫效應細胞相關神經毒性症候群 (ICANS)相關症狀。
如果出現 ≥2 級的CRS、或ICANS則需要延長監測。
對於經歷 ≥2 級 CRS 的病人,應進行持續的心臟監測和脈搏血氧測量;嚴重或危及生命的 CRS 需要加強監測(例如,住進加護病房)。
如有使用其他藥物,請藥師檢查是否有藥物之間交互作用。
治療期間若有以下症狀,請通知您的醫師與個案管理師:
發燒、發冷顫
任何感染徵象
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症狀
免疫效應細胞相關神經毒性症候群症狀 (詳見第二頁)
右上腹疼痛
皮膚或眼睛變黃
尿液顏色變深
此藥對於孕婦及胎兒的影響未知。若有計畫生育之考量,請告知您的醫師,並於停藥後的5個月內都須執行避孕措施。
此藥對於母親乳汁的分布與對嬰兒的影響未知。最後一劑停藥後的5個月內都須避免哺乳。
副作用等級3/4級即表示該副作用需要回診或入院接受治療。
臨床監測項目:全血球計數 (在治療前、給藥前及根據臨床需要);肝指數和膽紅素(在治療前、給藥前及根據臨床需要)。在治療前確認懷孕狀態(對於可能懷孕的患者)。
復發或難治性多發性骨髓瘤患者,且曾接受至少四線前期治療,包括蛋白酶體抑制劑、免疫調節劑及抗CD38單株抗體。
註釋:癌症藥物進行臨床試驗時,所收載的副作用,會包括藥物本身的副作用、原本疾病表現的症狀、或當下併用的其他藥物的可能副作用。藥物副作用的定義是由美國癌症研究院制訂的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(CTCAE,又稱常見毒性標準),用於描述病人接受化療後,所發生器官毒性的嚴重度分級。毒性分級由器官系統的特別分類,分為輕微 (1級)、中級 (2級)、嚴重(3級)或致命( 4級)、死亡 ( 5級)。發生3級以上的副作用時,需醫療介入處理且進行劑量調整或停藥。4級大多需要住院介入醫療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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